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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君、權洪森一、 損失因果關系的理論阻卻在交易因果關系存在的前提下,損失因果關系解決的是上市公司應對投資者所受損失承擔多少的問題。如果投資者所受損失是由于虛假陳述行為以外的其他因素造成的,則應當根據其他因素原因力的大小,免除或減輕上市公司相應的賠償責任。(一)《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法釋〔2003〕2號】(以下簡稱《2003版若干規定》)《2003版若干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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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段愛群、郭佩、何鑫編者按本文假設英偉達收購ARM公司全部股權這一并購交易如果沒有終止,設想在后續反壟斷調查及安全審查中可能會遇到的問題,分析交易方與監管者的選擇空間,以及相關方的對策和可能出現的最大結果,并試著給出研究意見。在上一篇文章中,我們介紹了該并購交易中各國反壟斷部門的關注點、相關市場界定等相關內容,本文將繼續介紹關于該并購交易的競爭分析及相關法律政策適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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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君、權洪森一、交易因果關系的推定原則(一)理論推定證券虛假陳述行為是一種侵權行為,上市公司對其虛假陳述行為給證券投資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作為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是必然要件,即上市公司實施的虛假陳述行為使證券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受到影響。因此,作為侵權案件,在認定上市公司是否承擔賠償責任時,往往應當考量證券投資者的投資決策行為與上市公司實施的虛假陳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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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君、權洪森摘要: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法釋[2022]2號】取消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的刑事或行政前置程序后,對虛假陳述是否具有重大性的認定成為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過程中判斷上市公司是否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重難點。為統一司法裁判尺度,應當以理性投資者投資決策的主觀標準+價格或交易量敏感性或者上市公司償付能力的客觀標準加以綜合考量,對具體個案虛假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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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段愛群、郭佩(實習律師)、何鑫(律師助理)引言2020年9月13日,Nvidia Corporation(以下稱“英偉達”或“NVIDIA”)發布公告稱,其與軟銀就收購愿景基金持有的Arm Limited(以下稱“ARM”)公司全部股權達成一致,交易額為40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2700億元),預計在18個月內完成該筆并購。如該交易達成,將成為史上最大的半導體并購案。根據英偉達披露的交易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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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君、權洪森一、證券虛假陳述概述及類型證券虛假陳述即上市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證券監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關于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在相關報告或文件中對應當披露的信息進行虛假披露、部分披露或者不披露等的行為。根據《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法釋[2003]2號】(以下簡稱《2003版若干規定》)第十七條之規定,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具有4種類型,即“虛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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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海淀律師作者 | 白宇思“上云”是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和智能化升級的必經之路,云計算也因此成為未來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進而騰飛的支柱。那么,我國云計算合規現狀及未來發展方向如何呢?技術的發展與商業需求的變化促使生產經營方式的重構?;仡櫧甑陌l展歷史,我們發現,全球信息技術從側重硬件技術變為側重軟件技術及虛擬化技術;從側重獨立、專有技術變為側重平臺技術;緊耦合的業務應用程序變得越來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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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趙偉偉自2014年實行登記備案制度以來,私募基金發展迅速,截至2022年底,存續私募基金管理人已達23667家,管理私募基金規模20.03萬億元,已經成為繼銀行理財、公募基金之后的第三大資管產品。2023年2月24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稱“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以下稱《登記備案辦法》)及配套指引,對2014年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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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2023年2月17日,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組成課題組對外發布了《2022年度房地產企業共益債投資實證研究報告》,該研究報告梳理了截止至2022年底我國房地產企業共益債投資的案例數據,對投資現狀及核心法律問題進行了實證研究,并結合課題組成員自身項目經驗,對房企共益債投融資項目的實務操作要點進行了總結和歸納,并提出問題和建議。本研究報告課題組由煒衡北京總所韓笑天律師、劉丹律師牽頭,研究成員包括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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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iCourt 法秀作者 | 劉春林在我國公司法的體系下,公司可以分為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兩大類。有限公司重人合性,股份公司重資合性。為了維持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公司法賦予有限公司其他股東以優先購買權。這是有限公司不同于股份公司的一項獨有的法律制度。所謂有限公司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制度,乃是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在同等條件下,相比于股...